经13年展开实施26号决议,以整个政治系统和全社会的同心协力,太原省在发展农业、农民、农村获得了许多重要结果。具体的是2020年农、林、水产的生产价值达十四万亿越南盾(比2008年增长了七万一千九百亿越南盾);每个种植农业公顷的产品价值达一亿一千万越盾(比2008年增长了六千六百万越盾);农村地区的每人平均收入达四千二百四十九万越盾,比2008年增加五倍。
全省被公认为新农村标准的乡村为108个( 占76%);比太原省2015-2020年第十九届党代会决议所提出的目标提前一年完成;平均每个乡村都达17,6个标志,没有10个标志一下的乡村。完成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县级单位为3个, 富平县达新农村之乡为100%。
不过,还有一些限制如:农业生产尚未稳定持续;一些地方的农村经济的机构重组较缓慢,特别是偏远地区;农民的生活虽然有很大改善,但还较低。
省委常务副书记、省人民议会主席范黄山同志在会议上发表讲话
在会议上,代表们已对在一些地方实施26号决议的结果进行讨论意见,同时建议在将来时间发展农业、建设新农村的各措施。
在会议上发表结论时,范黄山同志对各级、各行各业在展开实施26号决议的结果加以表扬。对于在将来时间的任务,他强调,各级党委、政权和各有关单位部门继续有效展开关于农业、农村领域的各项目、提案、机制和政策。集中按现代、稳定的农业实施机构重组;发展将农业与新农村建设连接起来; 在每个地方的潜能和优势的基础上发展服务、旅游; 继续有效实施各资源来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国家目标项目;注重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,特别是少数民族和偏远地区的同胞。